天山網訊(通訊員張麗報道)2013年以來,新疆昌吉回族自治州計量檢定所依法對全州化工企業、加氣站等場所使用的一氧化碳、硫化氫、二硫化碳、苯等有毒有害氣體分析報警器進行了首次強制檢定,截至11月4日,共檢定有毒有害氣體分析報警器47鉑不合格9鉑合格率為80.9%,不合格報警器占比近兩成。
  對於檢定不合格的可燃氣體報警器,檢定人員當場進行調試、修理。損壞嚴重或無法調修的,不能使用的報警器已責令其立即停止使用,並登記報廢,要求儘快更換新報警器並經檢定合格後方可投入使用。
  同時,檢定人員還向報警器使用單位的操作人員詳細講解了報警器的有關專業知識與日常操作時應註意的事項,受到用戶的一致好評。
  可燃氣體及有毒有害氣體檢測報警器是用於化工企業或安裝使用了天然氣的鍋爐、竈具以及石油生產裝置現場或冶煉設備和泵氣站、加氣站等地方的安全防護裝備。根據國家《計量法》,可燃氣體及有毒有害氣體檢測報警器屬於國家強制檢定計量器具,必須由具備檢定資格的單位每年一次周期檢定。如其計量數值不准,則會造成不報警或誤報警,使工作人員對現場能否作業失去可依據,甚至可能引起火災爆炸、人員中毒等事故。因此,必須依法實施強制定期檢定、校準。  (原標題:昌吉州近兩成有毒有害氣體檢測報警器首檢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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